• 创新突破 攻坚克难 着力推进垃圾综合治理补短板
  • 发布时间:2017-07-10 10:07:29
  •  

      十九大报告在对生态文明进行重要阐述的同时,明确提出了“加强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垃圾处置问题写入党的报告还是第一次。确实,垃圾的有效处置和管理,是城市安全运行的保障,意义重大。

      一、当前的形势分析

      2018年对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形势的总体判断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

      (一)首先要清醒地看到当前面临的挑战

      一是生活垃圾处理面临巨大压力。既有垃圾总量增长的压力,也有垃圾品质变化带来的如何处理的压力。目前,进入各垃圾处理设施的垃圾量有所增加,原因有垃圾的自然增长、快递包装的大量增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景气的回流和建筑垃圾特别是装修垃圾分拣残渣、部分历史遗留垃圾堆放点的治理等,同时垃圾处理所面临的技术难题也前所未有。

      二是垃圾分类质量有待提高。源头参与率低、分类质量不理想、绿色账户激励作用衰减、生活垃圾驳运环节乃至个别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等问题依然存在;单位强制分类制度尚未得到有效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和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有效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社会各界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度高,认可度低,指点评论多,身体力行少。这些都影响着垃圾分类质量的提高。

      三是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还不足。结合周围工程,重大工程渣土和泥浆消纳渠道得到明确。各区建设了50余处拆房垃圾临时处置设施,18条分拣处置生产线。建筑垃圾出路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总体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仍旧在规划及项目前期过程中,形成能力还需要一个过程。

      四是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垃圾产生到分类投放、收集驳运、运输中转、处置利用等环环相扣的利益机制还没有形成,单位垃圾强制分类与单位垃圾收费挂钩的机制还没有突破,收运作业队伍的考核激励机制与分类收运的要求还有差距,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利用的制度设计还极度缺乏,建筑垃圾产生方缺乏源头减量的动力和资源利用的市场环境还不够完善。

      (二)当前,我们也更应该看到所面临的机遇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上海等城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要率先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并最先有所突破。

      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多个场合都指出,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置是上海城市管理的短板。强调要把垃圾治理作为重点突破的内容,纳入新一届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要在5年内基本解决上海垃圾综合治理问题,形成完整的垃圾综合治理体系。

      2017年,修订后的《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政府规章出台,在源头减量、资源利用以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等方面予以强化。

      从各区的情况看,区委、区政府已将垃圾综合治理提到很高的高度,纳入议事日程并予以积极推进,静安、松江、长宁、崇明、奉贤等区走在前列。

      因此,2018年全行业要积极贯彻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增强垃圾综合治理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创新突破,攻坚克难,着力推进垃圾综合治理,补上短板。

      二、着力推进垃圾治理工作

      垃圾综合治理补短板,重点在于以下三方面:

      (一)补认识提高

      首先是属地管理责任意识。上海早在2004年就下放了垃圾处理事权,各区对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生活垃圾实施从产生、收集、运输,直到处置的全过程、全覆盖管理,并按照市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建设所需的处置设施。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立足于自身解决垃圾问题。

      其次是对垃圾产生规律、处理规律的认识。这方面我们还有很大的欠缺。比如垃圾产生量,实际上我们并不全部掌握。上海有全国最完善的生活垃圾称重系统,但称重计量的是进入各类设施的垃圾量,准确点说是处置量,某种程度上也是清运量。据相关部门统计,上海每年回收各类再生资源700余万吨,工业垃圾总量达到2000万吨,装修垃圾每年也有几百万吨。原来我们关注环卫系统清运的生活垃圾量,十二五规划的设施规模也就是按照生活垃圾的量和适当的增长确定的。但实际上再生资源市场一旦不景气,不回收的废旧物资就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系统;非大宗的工业固废随着环保监管越来越严逐步也纳入进来;装修垃圾分拣的残渣也需要处理。所以各区在测算垃圾这本帐时,决不能仅仅局限于原来环卫的作业体系,我们是城市固废处理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补能力提升

      没有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能力作为保障,垃圾分类质量提升、全过程的分类体系、以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理,就都是一句空话。分类是资源化利用的前提,没有一种处理技术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